遵守《网络安全法》 争做“四有”好网民 ——致全校师生的一封信

发布日期:2020-09-08 11:23:40

老师们、同学们:

大家好!

2017年6月1日起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》正式施行。这是我国第一部全面规范网络空间安全管理的基础性法律,是我国网络空间法治建设的重要里程碑,是依法治网、化解网络风险的法律重器,是让互联网在法治轨道上健康运行的重要保障。日前,国家有关部门启动了主题为“网络安全为人民,网络安全靠人民”的“2017年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”。在此,学校希望全校师生自觉遵守《网络安全法》,努力争做“四有”好网民。

一、做有高度安全意识的好网民。有高度的安全意识是争做“四有”好网民的前提。全校师生要增强网络安全意识和自我约束能力、识别能力和认知能力,筑牢网络安全的思想防线,依法保护国家、社会、合法组织及个人重要信息免受攻击、侵入、干扰和破坏,切实维护网络安全和秩序。

二、做有文明网络素养的好网民。有文明的网络素养是争做“四有”好网民的基础。全校师生要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遵守网络文明公约,善于网上学习,诚实友好交流,不侮辱欺诈他人,不随意约会网友,不沉溺虚拟时空,做到自觉文明上网,积极传播和弘扬社会正能量。

三、做有守法行为习惯的好网民。有守法的行为习惯是争做“四有”好网民的关键。全校师生要增强法治意识和规则意识,养成网络守法的良好行为习惯,不浏览不良网页,不制作、复制和传播有害信息,不窃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个人信息,不造谣、不信谣、不传谣,坚决抵制或举报危害网络安全的行为,努力净化网络环境。

四、做有必备防护技能的好网民。有必备的防护技能是争做“四有”好网民的保障。全校师生要增强自护意识,掌握必备的网络防护技能,及时安装和更新杀毒软件,不向他人提供或泄露网络账号和密码及重要信息,不要轻信陌生电话、短信,不要轻易点击信息中的链接,不要按陌生电话、短信要求转账汇款,不要安装不了解的软件,积极有效地防范网络安全风险。

老师们,同学们:随着网络安全威胁日益渗透到社会的各个角落,维护网络安全已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责任。让我们认真学习、自觉遵守《网络安全法》,从现在做起,从自身做起,积极争做“四有”好网民,携手共建安全、文明、健康、绿色的网络环境,为维护网络安全和社会稳定做出积极贡献!

大连女子职业中专

2017年9月21日

来源:admin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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